更新时间:2022.02.25
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包括:对行政拘留、临时吊销或者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没收非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罚款以及警告等行政的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冻结以及扣押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拒绝或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对行政机关作
以下情况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一、国家行为。 二、抽象行政行为。 三、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五、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六、行政机关
行政诉讼中行政协议案件的受案范围: 1、政府特许经营协议; 2、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 3、其他行政协议。关于行政诉讼中行政协议案件的受案范围有其他行政协议作为兜底性条款,但不能认为所有的行政协议都是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包括对行政机关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情况;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的行政处罚;不服的行政许可决定或对行政许可不予答复、拒绝答复的行为等。
我国基层人民法院对于行政诉讼管辖的范围一般包括第一审的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则管辖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以及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的第一审。
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原告主体要合格(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起诉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起诉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处罚决定提起的诉讼;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提起的诉讼;对行政许可决定而提起的诉讼;以及对其他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提起的诉讼。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法律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许可决定或对行政许可不予答复、拒绝答复的行为;行政机关进行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的决定等。
行政诉讼范围有: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
行政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损害公共利益的行政作为行为;损害公共利益的行政不作为;行政主体损害公共利益的抽象行政行为;其他。行政公益诉讼是指检察院认为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侵害了公共利益或有侵害之虞时,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
《行政诉讼法》关于不受理案件的规定,人民法院不对其受理的事由有: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法规、规章等行政机关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决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行政诉讼的起诉进行受理的排除范围为:当事人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提起的诉讼;对行政法规、规章等提起的诉讼;对奖惩、任免等人事决定提起的诉讼;以及对依法应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