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3
买卖合同的特点: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 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 5.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买卖合同有必须的内容: 1、是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及住所,这里还需要把当事人联系方式也写进去; 2、是标的,也就是买卖货物的名称; 3、则是要把货物的数量、质量标准、价格等予以明确; 4、要有货物交付的时间、地点的信息; 5、要对付款的方式予
没有预售许可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房屋开发商在进行房屋买卖时,其预售许可证是出卖房屋主体的必备材料,如果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在起诉前仍未获得就会使得购房合同因违背法律而失效。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主要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2、标的; 3、价款; 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5、违约责任; 6、解决争议的方式; 7、合同生效条款等。《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
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具备条款有: 1、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方式等,避免欺诈; 2、说明房屋的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并说明房屋产权; 3、说明总价、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抵押贷款、定金、余额等。 根据《中华人
二手房买卖的合同条款有: 1、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2、房屋的位置、产权归属、面积等; 3、二手房屋价款; 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5、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 6、合同生效、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7、合同的变型与转让; 8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必不可少的条款有: 1、标的物的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基本信息; 2、履行方式、履行期限、价格等; 3、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4、其他条款。
房屋买卖合同具备的一般要件有: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违约情形有: 1、交付不能; 2、交付迟延; 3、商品房的质量瑕疵; 4、商品房面积短少的责任承担; 5、关于房屋朝向、间距、位置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违约责任承担; 6、关于绿化、配套设施以及装潢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责任承担。
1、交付不能。当出卖人不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时,则构成根本性违约,除非出于不可抗力等免责事由,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交付迟延。 3、商品房的质量瑕疵。 4、商品房面积短少的责任承担。 5、关于房屋朝向、间距、位置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违约责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房屋买卖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