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股东权益受侵害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侵害股东权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小股东权益受侵害时要采取下列方式进行维权: 1、出现法定情形时,赋予中小股东直接起诉,或代为诉讼的权利; 2、依法行使知情权、表决权、转让股权、优先购买; 3、中小股东权益受侵害时维权的其他办法。
人身权益遭到侵害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根据《公司法》第151条、第152条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前述行为时,
中小股东权益受侵害时的维权: 1、依法行使知情权; 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 3、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 4、行使优先购买权; 5、依法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权利。
1、违反法律或章程故意拖延或拒发股息; 2、违反法律或章程的规定,为少数股东参加股东大会附加不合理的条件; 3、利用公司的资金为多数股东提供优惠贷款或高价租用其财产; 4、无理拒绝向少数股东提供或隐瞒有关公司经营状况、资产情况以及其他必要的
股东侵害公司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首先可以确定的是该类纠纷属于损害公司利益纠纷,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同样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发现股东损害公司利益,法定股东可以进行股东代表诉讼。股东代表诉讼前置的条件是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监事会不提起的,股东应当请求董事会提起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每个股东,都可以以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
中小股东权益受侵害时的维权方法如下: 1、依法行使知情权; 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 3、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 4、行使优先购买权; 5、依法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的中小股东权益受侵害时的维权方式: 一、依法行使知情权、撤销权; 二、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 三、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 四、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小股东权益受侵害时的维权方法如下: 1、依法行使知情权; 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 3、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 4、行使优先购买权; 5、依法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权利。
中小股东权益受侵害时的维权方法如下: 1、依法行使知情权; 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 3、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 4、行使优先购买权; 5、依法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