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为六个月。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对于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监视居住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在此期间,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正常进行。对于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
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能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的时候,对于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是可以批准监视居住的,例如犯罪嫌疑人是无固定住处或者犯罪嫌疑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时候,是可以会见家人的,但是需要经过相关
不是随时都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适用于侦查机关拘留嫌疑人后,发现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时,可以对其采取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2、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
监视居住是不会进行判刑的,监视居住是刑事强制措施,不是刑罚。监视居住只有司法机关才能决定执行,也就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决定监视居住。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
关键看是否有犯罪行为、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没有犯罪行为或依法不应承担刑事责任的,调查清楚一般自然会放人,快的话可能三天以内;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会羁押到三十天左右做决定,如果公安认为确实有相关证据会报给检察院,由检察院在七天内做出是否批准逮
适用。只要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中的一个,就可以采取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行为人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行为人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