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委托合同纠纷有约定管辖地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委托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管辖买卖合同纠纷的法院是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如果没有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涉外合同管辖法院一般由涉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当事人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在发生合同纠纷时根据其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既涉及法定管辖,也涉及协议管辖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就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定管辖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保险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
居间合同纠纷解决的办法有3种:第一是和解,当事人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第二是调解,双方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达成协议的
加工承揽合同主要是以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完成加工生产为履约内容的合同,承揽方履约又是以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人力为前提条件的。因此,加工承揽方所在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即合同履行地。所以,在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
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当事人双方也可以通过协议方式约定由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来管辖。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