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逮捕以后,若取得公安机关批准是可以取保候审的,具体规定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逮捕之后,如果被逮捕的嫌疑人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情形的话,那么还是可以取保候审的。逮捕后有两个月羁押期限,两次补充侦查时间不包括里面。
逮捕以后,不可以再取保候审了。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将其羁押,不予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但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也就是说在逮捕以后,就不可以取保候审了,
逮捕羁押后如果符合取保候审办理条件的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才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
可以。 首先,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
批捕以后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
《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
可以。逮捕后法律没有规定取保候审的时间。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对取保候审嫌疑人提供担保,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的;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害等,人民法院、人
逮捕羁押后如果符合取保候审办理条件的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可以办理。 逮捕之后正常情况下不能取保候审,因为逮捕的条件是嫌疑人有危害社会的可能,所以才予以逮捕,因为不适合取保或者监视居住的条件。但如果被逮捕的嫌疑人满足取保候审的情形,是可以取保候审的。
逮捕后一般不可取保候审,但有一下情节可以取保候审,第一,大概会被判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的;第二,大概会被判有期徒刑以上,但是被取保候审不致出现社会危险性的;第三,应被逮捕,不过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的或正怀孕或哺乳其婴儿的;第四,需要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