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成年继子女有继承权,前提是成立拟制血亲。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属于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具有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成年后过继一般没有继承权。过继时已成年,生活能够自立,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即为养子女,互有继承权;如系封建性的过继、立嗣,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不能享有继承权。只有形成抚养关系的过继子女才享有继承权。
继承权不会因为继子成年就丧失,继子成年后仍然可以依据遗嘱或者法定继承遗产。法律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
未成年继子女,如果和继父母之间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的,是有继承权的,并且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 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在我国已满十八周岁的继子可能有继承权,只要该成年的继子与继父母之间具有扶养关系的,在其继父母死亡之后,继子可以作为具有继承权的子女享有继承权,予以继承遗产。
未成年继子女,如果和继父母之间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的,是有继承权的,并且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 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如果继子女与其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或具有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的,则其可享有继承权。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抚养、教育。 若继子女其生
成年后过继,除形成抚养关系的以外,一般过继的子女会失去继承权。过继时已成年,生活能够自立,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即为养子女,互有继承权;如系封建性的过继、立嗣,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不能享有继承权。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成年之后还是享有继承权的。但是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的亲生父母结婚的时候,继子女已经成年,那一般情况下双方是没有抚养关系的,除非已经成年的继子女没有独立生活能力。
生父或生母再婚时子女已成年并独立生活,或虽未成年,但未受继父或继母抚养,此时双方不产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法律关系,继子女没有继承权。 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并受抚养,双方产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法律关系。在没有遗嘱排除继子女的继承权的
未成年的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继子女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 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继子女就没有法定继承权。如果继子女
继子成年后也是会有继承权的。根据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则适用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是包括继子女在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