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监外执行是指变更犯罪分的刑罚执行地或者执行方式。监外执行并不是任何犯罪分子都可以适用的,它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如犯罪分子是被判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罪分子有严重的疾病需要在外面就医、犯罪分子怀孕或者正处于哺乳期等。但是犯罪分子虽然有严重
缓刑和监外执行并非同一概念,有其本质区别。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缓刑针对的是比较轻的犯罪,大多三年以下;监外执行针对的是由于某种原因,罪犯不适宜在监狱执行。
监外执行期间理论上是可以在当地上班的,只要不离开自己当前居住的区域即可。监外执行是刑罚执行,对人身自由和权利是有限制的,监外执行期间不能离开长时间居住地或是户口所在地。
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最长时间为6个月。在看守所执行。除非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否则不可以监外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
监外执行的执行: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
监外执行的期限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如果刑期未满,继续收监执
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如果被判处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监外执行不可以减刑。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
监外执行不能参加社会保险,也不能享受社保待遇。同时在服刑期间是不能够续保的,在刑满释放出来后可以继续缴,可以和前次缴过的合并计算年限。退休人员在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死亡的,其个人帐户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按规定予以继承。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
抑郁症不可以监外执行,主要还是因为监外执行需要有严重的疾病,但是我们国家的抑郁症显然是不属于这个患有严重疾病的范围之内的,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后,不会开具证明文件,所以即使是申请保外就医的话,监狱管理机关也不能够被同意。
监外执行能坐火车。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