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6
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原则上是无效的。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无效。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以及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具有从属性,是主债权债务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主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
债务免除的基本特点包括不需要特定的形式,是无因行为,是无偿行为等,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则该部分债务消灭,债权债务关系终止,该部分债权的从权利也随之消灭。
债务免除的基本特点包括: 1、免除是无因行为; 2、免除为无偿行为; 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 4、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 5、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没有区别,规定的慢性病的大特病种都是一样的,申请办理“大特病门诊证”得条件和程序也都是一样的,不同的只是,获得申请以后门诊看病拿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比例不同而已。
债务免除的基本特点如下: 1、免除是无因行为; 2、免除为无偿行为; 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 4、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 5、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6、免除应当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法律效力。
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一般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于从合同具有附属性,其效力依附于主合同,所以主合同失去效力后,从合同也会失去效力。但是从合同中能独立存在的条款,例如争议解决方法等条款,可能仍然会有效。
主合同无效一般而言从合同也是无效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于从合同是附属于主合同的,不能独立存在,所以一般情形下主合同无效的会导致从合同也无效。
是的,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依法也应当无效。因为主债权债务合同的有效是从合同有效存在的基础前提,如果主债权债务合同被认定无效,从合同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依法应当无效。
借款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一定无效。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自然无效。担保合同旨在明确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土地征用的特征有: (1)征用是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 (2)征用必须依法批准; (3)征用要向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支付补偿费,造成劳动力剩余的必须予以安置; (4)征用具有强制性; (5)征用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依法接受监督。
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亦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和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