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7
对于省高院裁定书驳回申请应该怎么办,法律这样规定最高法院不再受理对高院驳回再审裁定不服提起的申诉,相关当事人可以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或提起检察建议。根据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在受理当事人申请的三个月内做出决定。这意味着对再审裁定不服从
法院受理再审的条件或理由有: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 1、对象适格。 2、存在法定再审事由。 3、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 5、要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 法院受理再审的条件: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不可以再另行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再审审理中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
法院收到当事人的再审申请书等法律所要求的申请材料后,将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审查,符合再审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的,则会驳回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若案件是因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再审而进入开庭审理程序的,一般
再审申请材料的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三百七十七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二)再审申请人是自然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再审申请书的具体书写要求如下: 1、具体写明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身份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住所及
公诉案件不可以调解。因为我国法律把公诉案件的追诉权授予给人民检察院,公诉类案件,被害人没有权利决定是否起诉。即使公诉案件中的双方当事人私下进行调解,检察机关仍然有权依法提起公诉,不受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的限制,并且人民法院仍然可以依法进行审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法院内部的各个庭室中的法官审理。在我国,人民法院分为四级,分别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 。此外还有专门法院即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在这其中,一般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