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17
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 (1)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2)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
缓刑期间可以去外地。当罪犯在缓刑期间确实需要去其他地方时,罪犯可以向检查机关申请,检查机关将根据罪犯的申请,然后与人民法院沟通是否允许,只有在被允许后,罪犯才能在缓刑期间去其他地方。根据相关规定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
缓刑期间外出工作可以,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必须到所居住的公安派出所,把情况向派出所报告,对于外出打工、学习,如果是本人所居住的市、县范围外,应当经过当地派出所批准。
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外出,在我国法律规定中缓刑在原则上不能离开当事人居住地,如果有外出需求应当向监管矫正机构提出申请,一般是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司法所提出申请,由司法所上报司法局,司法局审查决定是否同意。在得到批准之后缓刑当事人才能外出
根据法律规定,缓刑期间想要外出打工的,可以到所居住的公安派出所,把情况向派出所报告,对于外出打工、学习,如果是本人所居住的市、县范围外,应当经过当地派出所批准,否则,不得擅自外出打工、学习。
在缓刑考验期内是可以请假外出的,但是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现在是司法局(所))批准。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缓刑期间不可以出国旅游。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在被宣告缓刑期间,如果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缓刑期间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可以外出打工,如果考察机关不批准的,不能外出打工。根据刑法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根据法律规定,缓刑期间想要外出打工的,可以到所居住的公安派出所,把情况向派出所报告,对于外出打工、学习,如果是本人所居住的市、县范围外,应当经过当地派出所批准,否则,不得擅自外出打工、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