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国家赔偿与职务侵权的关系是只有当公务员的职务侵权行为产生危害后果,才有可能与国家赔偿发生关系;控制公务员的职务侵权行为是设立国家赔偿的重要原因,而国家赔偿又不仅限于由公务员职务侵权造成的损害的赔偿。
国家赔偿与职务侵权的关系是:职务侵权有可能导致国家赔偿。只有当公务员的职务侵权行为产生危害后果,才有可能与国家赔偿发生关系;控制公务员的职务侵权行为是设立国家赔偿的重要原因,而国家赔偿又不仅限于由公务员职务侵权造成的损害的赔偿。
国家公职关系是指国家公务员因担任国家公职而与国家发生的法律关系。国家公职关系属于内部行政法律关系,是一种内部行政法律关系。除国家公职关系外,内部行政法律关系还包括行政机关、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与社会公共权利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申请财产保全国家赔偿的情形: 1、违法采取对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的。 2、违法采取保全措施的。 3、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也就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民事制裁决定、调解书、支付令、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国家赔偿的义务机关有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属于侵权的一种。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
国家赔偿法中的赔偿义务机关是指侵犯公民权利的国家机关和依法行使职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国家赔偿法中的赔偿义务机关是指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的国家机关。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者的赔偿义务机关有所区别。
国家公职关系是指国家公务员因担任国家公职、执行国家公务而与国家(直接相对主体为行政机关)发生的法律关系。国家公职关系属于内部行政法律关系,是内部行政法律关系的一种。内部行政法律关系除了国家公职关系以外,还有行政机关相互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
劳动关系下员工发生工伤,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依法享受工伤赔偿;劳务关系下员工发生“工伤”,适用《民法典》,依法享受人身损害赔偿。劳动者受工伤是因为侵权造成的,依法享受侵权赔偿和工伤赔偿。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债权债务的关系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关系。 一般来说,债权人是借款人,债务人为欠款人。 债权人依法可以请求债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而债务人因承担债务,需要在债权人的请求下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债权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