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离婚的时候如果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行为,那么另外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对方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从而要求对方在分割财产时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在日常的生活之中,如果发现了对方转移或者是隐匿财产的,应该及时制止并且保留相关的证据,以
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婚前一方购买的房产,一般情况下都应当被认定为该方个人所有的财产。但是,如果房产所有人同意在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的话,这时候这套房产就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换句话说,婚后加上配偶名字的行为,应当被认定
车是婚前财产,离婚的时候并不需要对车进行分割。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该方个人所有,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对方所有的财产。与此同时,我国民法典的司法解释也明确规定了,对于一方在婚前就已经获得的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当然算夫妻共同财产。这里所说的加名字的行为,在法律上主要表述为:对自己配偶作出了赠与财产的行为,同时通过登记的方式,发生不动产的物权变动效力,从而使自己的配偶取得这项财产的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就
婚后用婚前存款买房是否属于个人财产要分情况讨论,如果是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并且支付了房屋的全款,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仅仅是以婚前财产支付了首付款,那么即使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没有支付的部分和增值部分是属
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区分关键在于,财产的获得时间是在双方登记结婚之前,还是双方登记结婚之后。如果获得财产的时间是在登记结婚之前,就应当认定为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反之,如果获得财产的时间是在双方登记结婚之后,而且尚未解除婚姻关系之前,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并且,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夫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夫妻登记前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除非财产的所有人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另一方,否则,
男方婚前购置的房产,一般情况下都不能简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换句话说,区分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关键就在于:财产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如果是婚前就已经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应当认定为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才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
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买房屋,男女双方结婚之后共同还贷,这种情况下尽管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另外一方也有权分割房屋。如果双方遇到离婚等情况,双方可以自行商议房产的归属,如果不能够达成协议,法院一般会把房屋判给房产证署名的一方,未来的房贷有署名
婚前用个人财产做首付款,向银行按揭贷款买的房子,房子登记在出首付这一方名下,但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按揭贷款的,那么如果双方要对房屋进行分割的话,一般是由双方协商房屋归哪一方所有。如果协商不了,一般房子判给登记方,但是另外一方可以要求对婚后
婚前买房、婚后自己还贷,根据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房产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要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就需要明确财产区分的首要标准。具体来说,一般情况下,对于在登记结婚之前一方就已经取得的房产,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对于
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配偶名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是其婚前财产,系个人财产,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 但是,如果后来在房产证上加上了配偶
婚前购买的房产,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双方共同出资,在登记结婚之前购置了房产;同时,房产至少登记在其中一方名下。换句话说,就算房产没有登记在双方名下,只要能够证明自己也有出资,而且双方不存在赠与等行为,当双方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