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1
只要符合减刑的相关条件就可以减刑。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我国《刑法》对死缓限制减刑适用对象作出了明确规定,即仅适用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只有对符合该情形的案件,并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执
毒品犯罪如果满足缓刑的条件是可以判缓刑的。缓刑是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
毒品犯罪若同时符合宣告缓刑的法定条件的,可以判缓刑。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若是同时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
刑法规定包庇毒品犯罪量刑标准问题:刑法规定包庇毒品犯罪量刑标准有两个量刑幅度。第一个量刑幅度是,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个量刑幅度是,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情节严
经济犯罪可以适用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经济犯罪在执行期间符合法定条件的也适用减刑制度。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毒品犯罪分子进行包庇的,包庇者是有可能构成包庇罪的,怎样处罚要依据具体的犯罪情节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
刑法对毒品犯罪的年龄规定如下: 1、已满16周岁的人实施毒品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贩卖毒品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毒品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有12个毒品犯罪罪名。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347条); (2)非法持有毒品罪(第348条);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第349条); (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第349条); (5)走私制毒物品罪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2、非法持有毒品罪;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4、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走私制毒物品罪; 5、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6、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1、具有毒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武装掩护毒品犯罪、暴力抗拒检查、拘留或者逮捕、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严重情节的; 2、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毒品再犯、累犯,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
贩毒被判刑可以减刑,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