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
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包括与当事人、代理人等有亲属关系的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
关于公务员回避制度规定的范围包括,在任职上公务员之间是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则不能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能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仲裁员应当回避。 (2)与本案有厉害关系的。 (3)对于承办的案件事先提供过咨询的。 (4)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的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5)曾任或现任当事人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的。 (
公务员回避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和公务回避。按照这一规定,在任职回避方面,公务员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
为了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保证领导干部公正履行职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
根据条例规定,有以下五类人需要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
刑事案件中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 1、审判人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里的“审判人员”应当包括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院长以及参加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 2、检察人员。 “检察人员”应当包括助理检察员、检察员、
公安办案指回避制度是指公安人员具有法定情形,必须回避,不参与案件办理的制度。所谓法定情形,是指法律规定禁止公安办案人员参加对案件审理的情形。回避制度是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办理的制度。
刑诉回避制度一般适用于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还适用于鉴定人员、翻译人员和书记员。回避可以自行回避,也可以申请回避,还可以指令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
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 回避是指为了防止公务员因个人利益和亲属关系等因素对公务活动产生不良影响,而在公务员所在职务、所执行公务和任职地区等方面做出一定的限制,使其避开有关亲属关系和公务的制度。 (一)任职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