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合同中的抗辩权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时效消灭抗辩权五种。抗辩权是权利人在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权的权利,是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
合同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 1.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 2.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 3.先履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 4.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分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
当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因货损向承运人主张索赔时,其只需要证明运输合同成立、货物交运以及货损发生的事实,而无须举证证明承运人的运输行为具有不当或者其他过错行为;只要承运人无法证明合同法该条规定的三类免责情形的存在,承运人就应当对货损承担赔偿责任。
运输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审查承运人主体的运输资格和能力。 二、合同订立的形式和内容规范。 三、货物包装要求托运人对托运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当根据保证运输安全的原则,按货物的性质和承载交通工
运输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 1、承运人和托运人具有相应的缔约资格; 2、运输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3、运输合同额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运输合同注意事项有: 一、审查承运人主体的运输资格和合同履行能力; 二、合同订立的形式和内容规范; 三、货物包装要求; 四、托运人的注意事项; 五、承运人的注意事项; 六、收货人的义务; 七、货损赔偿。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
客体是运输物,包括各种动产,不动产和无形财产不为货物运输合同中的货物。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将承运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托运人支付相应报酬的协议。
运输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和解除,如果出现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情形,当事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五
运输合同纠纷的管辖包括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客体是运输物,包括各种动产,不动产和无形财产不为货物运输合同中的货物。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将承运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托运人支付相应报酬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