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自建房办理不动产证应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 3、自建房权属来源的证明以及登记原因证明材料; 4、自建房界址、空间界限和面积等材料; 5、法律规定和登记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不动产权证应由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相关申请材料;属地不动产登记机关受理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申请人领取不动产权证。
不动产权证丢失可以补办。不动产权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填写补证申请及保证书,复印档案中的不动产图纸文件由档案馆开具不动产权属查询证明,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补证。
群众、企业自主在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待网上审核通过后,登记中心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其领取不动产权证等相关事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
农村不动产权证的办理需要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后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领取不动产权证。
农村不动产权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察看,同意建房; 5、到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
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不动产登记机构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
办理不动产权证过户需要开发商进行初始登记,领取并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领取测绘图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后提交申请材料,按照规定时间领取不动产证后完成过户。
初始登记,购房者需要在交房使用之日起的60天内,将其房屋产权等资料报送房管部门,由房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需20日到60日不等),购房者可在入住三个月后向开发商咨询初始登记情况,或者在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自行查询。购房者在确定初始登记
群众、企业自主在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待网上审核通过后,登记中心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其领取不动产权证等相关事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
房屋所有权证换不动产证应由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 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贷款的房子,房产证都押在银行的。要等你还完贷款,拿着还完的证明去银行内拿房产证。如果是期房,房子还没有交付,是不可以办理房产证的,交付了房产证统一办好,也是在银行押着的。
房产证换不动产证的流程:权利人提出申请、到指定经办机构提交材料、有关部门进行实地查看和内部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登记并核发不动产权证书。依申请的不动产登记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申请;受理;审核;登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