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不安抗辩权是:如果当事人互负债务,并且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
抗辩权构成条件在我国包括有:双方当事人必须是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合同双方所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合同的应履行的债务已经到期;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法定其他条件等。
1、对于不经过司法程序,在当事人之间直接提供或相互交换担保书,担保函直接出具给债权人的处理方法; 2、当债权人决定提起诉讼时,应同时将担保人列为被告,一并起诉,并表明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的理由和依据; 3、通过诉前保全获得担保的,债权人在起诉
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先履行抗
同时履行抗辩权延期性的效力包括: 1、同时履行抗辩权属延期的抗辩权,只是暂时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非永久的抗辩权; 2、对方当事人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同时履行抗辩权消灭; 3、当事人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致使合同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责任由
先履行抗辩权并不适用于各种合同,适用先履行抗辩权是以当事人“互负债务”为前提,所以只能适用于双务合同。适用先履行抗辩权的双务合同是:因合同约定而产生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因合同本身的性质或法律规定而具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按照商业习惯
该法已废止。依据最新的法律规定,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债务人抗辩事由具体如下: 1、被告抗辩存在其他基础法律关系。 2、被告抗辩已偿还借款,即请求权曾经发生但因清偿而消灭。 3、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 4、被告抗辩原告的资金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的借款或其他债务。 《民法典
合同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通常都有: 1、合同双方互负债务且有先后履行顺序; 2、先履行方债务到期; 3、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丧失履行能力,或不会履行合同义务等情况存在。
抗辩与抗辩权的区别主要在于:对抗的内容不同;在是否需要当事人自行主张方面不同。 对抗内容不同。抗辩的对抗内容体现在:对方的权利未发生,或者对方的权利虽然曾经发生过,但已因某种事由而消灭。而抗辩权是请求权的对抗权,其对抗内容体现在:虽然对方的
抗辩权按其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抗辩权按其是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生,可以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3)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4)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