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行使可抗辩权的事由: 1、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当事人履行有先后的顺序; 3、须有先履行合同债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履行合同债务不符合约定; 4、须为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应当先履行的债务是可以履行的。
刑事案件抗诉指定辩护的条件: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确有抗诉的必要性。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有抗诉必要,依法提出抗诉: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
双无合同有的抗辩权包括: 1、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一方没有履行时,后履行一方可以拒绝履行; 2、同时履行抗辩权,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在一方没有履行时,另一方也可以拒绝履行; 3、不安抗辩权,先一方提供证明表示后一方有可能无法履行,所以拒绝先履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如下: 1、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的双务合同关系; 2、后履行一方存在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 3、先履行一方有证据证明对方履行不能。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
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是: (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二)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三)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四)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
贷款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方式是: 1、贷款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对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2、中止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3、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
侵权商标的抗辩事由如下: 1、原告的诉讼主体不适格抗辩。 2、不相同以及不相近似抗辩。 3、在先权利抗辩。 4、通用名抗辩。 5、合理使用抗辩。 6、销售商品合法来源抗辩。 7、诉讼时效抗辩。 8、撤销注册商标抗辩。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行使条件: 1.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只有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 2.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时间和条件:保证人在诉讼或者仲裁前,或在诉讼或者仲裁程序中以及强制执行程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先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是: 1.当事人互负债务; 2.债务有先后履
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情形有: 1、债务人住所变更,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有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暂停执行程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债务人住所变更,债权人要求履行债务的;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
先诉抗辩权不能行使的情形如下: 1、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2、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3、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4、保证人明示或者默示放弃先诉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是在保
个人之间借款合同是单务合同,因为只有借款人负有偿还借款本金的义务。而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之一则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产生,且只能产生于双务合同,当事人负有对待给付义务。单务合同不能产生不安抗辩权。因此,借款合同中不适用不安抗辩权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