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工伤保险赔偿范围: 一、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三、辅助器具费用;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劳动能力鉴定费。
交强险的理赔范围可分为人身伤亡的赔偿以及财产损失的赔偿,其赔偿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直接财产损失以及间接财产损失。
交强险的主要保险责任范围应当是人身损伤的费用以及财产损失的费用。具体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偿范围是: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
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 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
现行的交强险最高赔偿包括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被保险人所有财产以及被保险车辆的财产遭受损失。被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停业,停驶,停水,停电,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等其它间接损失。
交强险伤残赔偿范围如下: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2)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偿范围是: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第二、三款规定,交强险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一般情况下,交强险的赔偿范围通常如下: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通常为5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4、被保险人没有责任的,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一般是1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有: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交强险在此范围内和在其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