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1.占用的权利。“占有”是对物的实际控制。 2.使用、收益的权利。“使用”是依物的自然属性、法定用途或者约定的方式,对物进行实际上的利用。“收益”是通过对物的利用而获取经济上的收入或者其他利益。 3.获得补偿的权利。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
用益物权人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一)对物予以直接利用、实际支配、实际占有的权利; (二)使用该物以及利用该物获取经济上的收入或者其他利益的权利。
行政公益诉讼的被告一般来说是单位,以行政机关或其他公权机关为被告。行政公益诉讼是指检察院、公民及社会组织认为行政主体使职权的行为违法,侵害了公共利益或有侵害之虞时,虽与自己无直接利害关系,但为维护公益,而向特定机关提出起诉请求,并由特定机关
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所享有的权利包括有申请回避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权利、举报、控告权、获知鉴定结论的权利、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机关陈述意见的权利等。
若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聘请代理人代理其参加诉讼的,则代理人所享有的权利规定包括: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在刑事诉讼被告人享有以下主要诉讼权利:1、有权参与法庭审理,有权了解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2、有进行最后陈述的权利。3、有权对一审判决、裁定提起上诉,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权提出申诉。4、运用本民族的语言
离婚当事人有的诉讼权利是: 1.有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权利; 2.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3.有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 4.有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文书的权利; 5.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6.有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要求
原告一方的权利: 1、原告提起诉讼的权利。 2、原告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和撤回诉讼的权利。 3、原告有申请先予执行的权利。 4、原告有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案件受理费的权利。 5、胜诉一方有申请执行的权利。 原告的义务: 1、必须依法行使
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控告权;申诉权;参加庭审的权利;辩论权;提出回避的权利等各项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刑事诉讼中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主要有: 1、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2、有控告犯罪的权利。对公安不立案的决定有权申请复议;对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有权申请复议;对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有证据证明的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
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包括: 1、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2、控告权; 3、申诉权; 4、参加庭审的权利; 5、辩论权; 6、提出回避的权利等各项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是指对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通常是刑事诉讼的被告人,但在有些特殊情况下,应当赔偿物质损失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可能不是承担刑事责任的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