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1.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能够行使但是不行使其权利。2.须债务人履行债务迟延。一般来讲,对尚未届至履行期的债权,债权人有无不能实现债权的危险难判定。3.须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的权利义务分别是: 1.被害人的权利包括知情权、控告权、申诉权、参与权、回避权、申请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请求抗诉权、申诉权等。 2.被害人的义务包括如实向公安等司法机关陈述案件事实、按时出席法庭参加诉讼、遵守法庭纪律
人身伤害侵权损害赔偿这些: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
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存在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抗辩权进行分类,可分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时效消灭抗辩权等。不安抗辩权是抗辩权中的一种。
先诉抗辩权不是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又称检索抗辩权或先索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人向其请求履行保证责任时,有权要求主债权人先就债务人财产诉请强制执行。 哪些情形不适用于先诉抗辩权 1、债务人的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
执行公务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照法律,法规和其有关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他们代表的国家的公权和权威,依法不受侵犯。因此我国刑法对妨害干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作出了否定性评价。根据刑法第277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立案:
合同履行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 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3、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4、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 (1)须当事人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届清偿期; (3)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行使先诉抗辩权有以下条件: 1、只有保证合同明确规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 2、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时间和条件; 3、先诉抗辩权只能由保证人在主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时行使; 4、先诉抗辩权的行使只是暂时拒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分别是: 双方当事人签订了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有先后的履行顺序; 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 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 后履行义务未提供担保; 法定其他要件等。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分别是:双方当事人签订了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有先后的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后履行义务未提供担保;法定其他要件等。
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能力,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发生于合同成立之后,先履行方对事实负有举证责任。先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于双务合同,并且一般应采用异时履行主义。先履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如果履行期未届至,先履行方只能暂时停止履行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