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4
构成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罪的情形有: 1、多次聚众斗殴的; 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4、持械聚众斗殴。 根据相关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
故意伤害罪适用死刑的情形:行为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的;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并且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量刑标准如下: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伤残程度可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或者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故意伤害罪中情节轻微的标准为:没有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并且行为人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手段不严重。行为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故意伤害罪的组成要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故意伤害罪的减刑情节有: 1、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轻伤可在一至三个月量刑范围内从轻处罚; 2、受害人有过错; 3、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 4、坦白、认罪态度好或亲属因家庭琐事受伤; 5、有法律可以减轻处罚,认罪态度好,被告赔偿被害人经
轻微伤的处罚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刑法故意伤害罪的起刑点是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因此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不构成刑事犯罪,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可以对违法行为人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包括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其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当事人是被胁迫或者被诱骗而违法的;当事人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或者当事人立功的等。
行政处罚从轻减轻处罚有的情节有违法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等。
可以减轻处罚的情形有: 1、特殊主体:如未成年人犯罪;尚未完全丧失识别或控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聋哑人或盲人; 2、特殊犯罪时态:如犯罪准备、暂停或未遂; 3、法定减轻情节:如坦白、自首、立功等; 4、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一些酌情情节,如犯罪
1、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人犯罪的。 2、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正当防卫超过明显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被胁迫参加犯罪的;犯罪后自当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3、应当
1、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造成危害结果的(刑法第18条); (2)未遂犯(刑法第23条); (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的教唆犯(刑法第29条); (4)自首(刑法第67条);
行政处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有: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五)不满十四周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