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4
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
必须减轻处罚的情形有:中止犯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根据法律规定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已满七十五周岁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包括有犯罪分子为未成年人、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以及犯罪分子有自首情节的等。《刑法》规定,对依照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故意伤害罪的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根据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得,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之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伤残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
故意伤害罪的后果为:犯故意伤害罪既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由于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出台,满十二周岁的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我国行政机关对于违法行为人应当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包括: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
故意杀人罪加重处罚的情形包括出于图财、奸淫等目的杀害他人;杀人手段极端残酷的、杀害特定人员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情形如下: 1、犯罪对象是他人的健康,故意伤害自己健康的,一般不构成犯罪,但自伤行为损害社会利益,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构成犯罪; 2、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非法损害他人健康,损害他人健康主要是指损害人体组织的完整性或人体
职务犯罪量刑情节从轻包括的事项有: 1、关于自首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成立自首需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个要件。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分子未被办案机关掌握,或者虽被掌握,但犯罪分子尚未受到调查谈话、讯问,或者未被宣布
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情形有: 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 2、义愤杀人、激情杀人的; 3、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4、父母出于无力抚养、怜悯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死刑适用的情形有: 1、长时间暴力伤害折磨,致死人命的; 2、在被害人丧失抵抗、逃跑能力后,仍然故意伤害其特定功能器官的; 3、故意伤害被害人的特定功能器官,造成终生需要特殊护理的; 4、以特定器具多次反复伤害被害人,造成不能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