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行纪合同与中介合同的区别在于两者概念不同。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相应报酬的合同。而中介合同是指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按照约定支付报酬的合同。
行纪合同与中介合同有以下不同: 1、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相对人签订合同,而中介人促成委托人签订合同; 2、行纪人从事的是贸易活动,中介人仅为委托人提供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 3、行纪人接受委托与相对方订立贸易合同后取得报酬,中介人基于其提
行纪合同的意思是:委托人委托行纪人按照指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贸易活动,并按照约定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与委托人协商订立的,由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而委托人向其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纪合同不是单务合同。行纪合同不是单务合同,而是双务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行纪人有哪些义务 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
1、行纪合同中,行纪人虽然是受委托人的托付而进行相应的民事活动,但行纪人是以自己的名义与相对人签订合同的,即,行纪人是该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而并非是合同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因此,行纪人要对该合同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中介合同中,中介人虽然也是受
行纪合同不是委托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为,必须是有偿合同,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可以直接独立订立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
不是。中介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中介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我国《民法典》并未规定中介合同要采取书面形式,因此中介合同不是要式合同。
行纪合同是要式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行纪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中介合同是指中介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体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介合同的特点如下: 1、其合同的目标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介绍订单的劳务; 2、中介既不是委托人与第三方订立的合同中的当事人,也不是任何一方的代理人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权利是: 1、请求报酬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 2、介入权,行纪人接受委托实施行纪行为时,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介入买卖活动; 3、提存权,行纪人按约定购买委托物,委托人应及时受理;
中介合同不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而对于中介合同,法律并没有规定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所以并不是要式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