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有。根据法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实施基本工作流程主要如下: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用地单位与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2、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依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向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
房屋拆迁后,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房屋价值要根据被拆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以平方米为单位估算成本价,也可能会包括区位补偿费;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
要求拆迁补偿有时效,《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
按照当地的征地补偿政策。因为一般没有统一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在各区段制定相应的补偿标准来规范,无论是高速公路占地拆迁还是其他项目拆迁,都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给予合理合法补偿,拆迁补偿的处理如下: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
农村的房屋拆迁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一、拆迁范围及对象 凡在上派镇基础设施建设及旧城区综合改造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等集体土地上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物均属拆迁对象(详见拆迁规划红线图)。 二、拆迁房屋合法性及有效建筑面积认定 被拆迁人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持有《宅基地使用
一、农村住房拆除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征收农村房屋的,没有全国的统一性规定,各个地方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不同的补偿安置政策。但是基本的补偿内容应该包括如下几项内容: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
农村房屋拆迁最新标准: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
无证房产拆迁补偿考虑因素有:可以考虑建造的时间、当时的立法状况、当时执法机关是否存在不作为等因素综合制定无证房子的征收补偿方案。①严重违反城乡规划及土地管理法或明知已经发布征收公告或者即将被征收而恶意抢建的房子可以不予补偿。但无论被征收人的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者的损失,由房屋结构和折旧组成,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弥补被拆迁人临时住房或临时居住的不便; 3、奖励性补偿,用于鼓励房屋拆迁人主动协助房屋拆迁或放弃一些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