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3
宅基地补偿款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宅基地在之前是夫妻共同财产,则宅基地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宅基地在之前是婚前个人财产,则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宅基地补偿款不进行分割。
土地补偿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承包土地的延续,具有人身专属性,应归被征地一方所有。因此,土地征地补偿费不能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是用来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但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可以约定对于所得财产归各自
土地补偿款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因为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是用来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夫妻共同财包括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且征地补偿可认定为破产安置的范围。
拆迁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取决于房产的归属。如果拆迁房产是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那么拆迁的房款也属于个人所有;如果房产是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则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平均分配。双方也可以协商确定房产归属,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
动迁款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的房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则动迁款也归个人所有;如果被拆迁的房屋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动迁款也应属于双方所有。但是夫妻双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
如果彩礼是赠与给女方,就是女方个人财产;否则,应为夫妻共同财产。结婚彩礼一般是在结婚之前男方给女方的钱或者物品,属于男方父母对女方附条件的赠与,如果女方已经和男方结婚,则完成了赠与合同的附属条件,那么彩礼钱就归女方个人所有。如果结婚前没有给
拆迁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取决于房产的归属。如果拆迁房产是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那么拆迁的房款也属于个人所有;如果房产是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则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平均分配。双方也可以协商确定房产归属,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
拆迁补偿款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所得拆迁补偿款,原则属于原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财产。但如拆迁款中包括了对家庭人口的补偿,或有部分款项是补给家庭成员配合拆迁而给予的奖励,或拆迁安置的房屋中考虑了家庭成员的存在,以家庭为单位给予的补偿,由此
工伤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属于工伤一方的个人财产。
宅基地权属应以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权属为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第一款:“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
土地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有条件:如果夫妻双方均为本经济组织的成员,也是在土地二轮承包之前结婚,在二轮承包中,虽然以一方的名义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且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中以一方为户主,但实际分得的土地却分得了双方的份额。并且,在土地承包经营权
拆迁款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夫妻双方也可以约定婚姻存续期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