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6
妨害动植物检疫罪既遂的量刑为: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情节严重的,既遂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罪是指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是指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行为。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构成要件: (一)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二)主体是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三)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四)客观方面表现为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判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是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我国《刑法》中对于构成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犯罪行为人适用的判刑标准如下: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般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既遂是这样量刑的: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我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植物检疫失职罪的构成要件分别有:客体要件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要件是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过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主体要件是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犯罪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国家利益; 2、客观方面表现为检疫人员严重失职,对应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延误或错误出证,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为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因为自身的严重不负责任,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对应该被检疫的物品没有进行检疫,或者出现延误检疫出证和错误出证等情况,导致国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触犯了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犯罪分子,因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刑法第413条第2款),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追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犯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既遂的,法院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过受重大损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