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构成离婚损害赔偿的行为有: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离婚时给予精神赔偿的范围有:重婚行为;与他人同居行为;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法律规定,以上情况,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该“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主要包括:重婚的;与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或者虐待家庭成员等。且必须是前述过错行为出现在婚姻存续期间,导致夫妻离婚的,无过错方才能气死主张离婚赔偿。
侵权损害行为人对受害人所作出的赔偿的范围包括财产损害赔偿以及人身损害赔偿,而人身损害赔偿又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
精神损害的赔偿范围是: 一、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的; 二是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三是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
侵害行为人对受害人进行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同时我国《民法典》规定,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产品损害赔偿的范围有: 1、造成受害者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 2、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权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是婚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的内容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对受害人所进行侵权损害赔偿的赔偿范围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包括有财产损害赔偿以及人身损害赔偿。《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离婚损害受害人应得到的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遗弃或虐待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相应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