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为医疗费(按照医院所开出的单据)、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1、医疗费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以及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以实际因就医发生的正式票据为依据 5、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的特征是这样的: 1、案件数量增多; 2、案件标的额提高; 3、诉讼主体众多,法律关系复杂,责任认定困难; 4、当事人对赔偿数额争议较大; 5、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纠纷判决执行难。
1、医疗费。在实务中包括实际支出的费用和后期治疗费。在诉讼中,实际发生的费用以一审辩论终结为截止时间,此前发生的数额为责任人赔偿的数额。此后发生的费用可以协商解决,大多是另案处理,等实际发生后,再行赔付。 2、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
一、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二、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三、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四、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康复治疗费,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确定残疾赔偿金时,应当考虑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的因素 1、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全部赔偿;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其丧失的程度,赔偿相应的数额。——相对劳动劳动能力丧失说 2、在具体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或伤残等级的确定上,可以参照《工
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主要的赔偿项目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具体如下: 1、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 2、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
海南人身损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海南人身损害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但是具体情况还是要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标准来执行。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等等。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 (一)造成一般伤害的情形(未构成伤残):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可以请求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部分情形下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二)造成残疾的情形
具体应赔偿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