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股权众筹是指筹资者面向不特定的投资者出让融资项目一定比例的股份,投资者通过受让股权获得股份,享有相应权益,以此达到投资的目的。私募股权是指非公开方式向少数投资者募集基金,并进行权益性投资获得收益的一种资本运作的过程。这两种股权投资方式有下列
股权筹资方式有以下4种: 1、股权质押融资,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这一无形资产作为质押标的物,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把股权质押作为向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的保证条件,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机会; 2、股权交易增值融资,企业经营者可以
股权质押贷款担保有以下风险: 1、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情况对股权质押的有效性有决定意义。 2、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价值难以计量。非上市公司股权价格一般采用净资产法计算。净资产法计算股权价值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企业财务报表编制的准
代持股权有一定的法律风险。股权代持,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的一种持股方式。实际出资人又称为隐名股东,名义出资人又称为名义股东、显名股东。股权代持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主要是从实际出资人、名义
股权投资风险分类有: 1.虚假出资的法律风险; 2.非货币财产出资的法律风险; 3.参股而不控股的企业,其风险在于大股东一股独大; 4.对于控股的企业,其风险在于内部人控制; 5.各持50%股权的企业,其风险在于公司僵局。
股权质押的风险有股权价值的风险,若是股权的价值远远低于债务的金额,则剩余部分则是属于普通的债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破产程序中只能在最后一步被清偿。
股权投资是为参与或控制某一公司的经营活动而投资购买其股权的行为,风险分类为: 1、投资决策风险; 2、企业经营风险; 3、资本市场风险; 4、法律风险; 5、执行风险。
在我国实际出资人不直接控制股权的法律风险: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被否定的风险;显名股东恶意侵害隐名股东权益的风险;隐名股东难以确立股东身份、无法向公司主张权益的风险;显名股东的债权人针对显名股东股权强制执行的风险;其他风险。
在股权收购中应注意下列风险: 风险一:拟收购股权本身存在权利瑕疵; 风险二:出让方原始出资行为存在瑕疵; 风险三:主体资格瑕疵; 风险四:主要财产和财产权利风险; 风险五:重大债权债务风险; 风险六: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风险; 风险七:税务
股权收购潜在的法律风险有目标公司可能会隐藏大笔的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被收购后,被收购的企业应当注销,此时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企业收购需要进行变更登记。
在我国股东股权的转让程序瑕疵存在如下法律风险: (1)法律限制中的法律风险,例如,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不得损害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否则,属于违法转让; (2)公司章程限制中的法律风险; (3)股权转让程
股权投资风险的原因: 1、目标公司有未知或债务。如果目标公司偿还外部债务,将影响转让股权的价值; 2、零对价股权存在风险; 3、有目的、有针对性地询问或调查目标公司或债务; 4、在受让协议中列出卖方的担保清单; 5、协议预留部分股权转让款;
股权质押回购的风险主要有股价下跌导致抵押财产价值下跌的风险以及因为客户偿还能力不足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可以通过对融资主体严格审查,要求期限以及质押率等方式来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