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申请宅基地的条件主要有: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
债权转让要具备以下有效条件: 1、须存在有效的债权。有效的债权是指依法成立,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债权。如“赌债”就不受法律保护。 2、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①根据合同
债权转让的类型有,支付转让型;债务重组型转让;非货币型转让;有负债型转让。 债权转让的有效条件如下: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 2.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 3.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 4.必须有转让通知。
债权转让要具备的条件为:该债权是合法有效的,该债权不属于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属于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不属于根据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申请宅基地的法定条件是: 1、必须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必须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且面积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3、必须符合本村统一的居住整体规划; 4、必须征求四邻意见。
农村批宅基地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2、属于自然灾害,宅基地灭失或者因结婚分户的原因,缺少宅基地等情形。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至第三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
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有: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居住拥挤,宅基地面积少于规定的限额标准
首先申请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次因基础建设和村镇建设规划用地搬迁、拆迁、需要重新安排宅基地的。原房屋破旧、宅基地面积小于法定面积、需翻建、扩建的。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家另行建房的。因原宅基地存在地质滑坡、泥石流隐患的。经批
债权转让要生效需要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二、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三、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四、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农村宅基地转让有以下规定: 1、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最终政府批准; 2、转让人和受让人是村民; 3、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4、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必须与住房一并转让。 此外,转让人的户籍应迁出村庄或属于一户多房。如果
债权转让必须具有的条件:该债权不得属于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属于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不属于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且需要通知债务人。
农村宅基地转让受到限制的有转让主体要求是村民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次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将宅基地转让的情形是有效协议。如果是将宅基地转让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那宅基地转让协议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