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执行包括以下几点: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 (2)、已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3)、申请执行的时间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十日后且在自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
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进行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包括:向行政机关的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出示相关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有关权利,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签字;以及依法正式地实施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拆迁的程序是房屋征收主管部门作出要求房屋所有人拆迁的决定,当事人不履行的,由该机关发布予以强制拆除的公告,当事人仍未拆的,由行政机关自行拆除。
终止执行的情形如下: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被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被执行人公民死亡,无遗产执行,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赡养费、抚养费案件权利人死亡的; 5、被执行人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贷款,无收入来源,丧能力失
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如下: 1、听证制度。是指行政机关以听证会的形式听取当事人意见的制度。作为现代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制度,它的内涵是“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2、信息公开制度。是指行政机关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向特定的公民、法人或组织公开
行政强制的执行程序: 1、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作出。 3、陈述和申辩; 4、制作执行决定书; 5、送达; 6、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 7、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
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是: 1、调查与审查。 人民法院在收到行政机关的执行申请书及其他必备材料后,应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进行审查。前者如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是否合法,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已经产生执行力;后者如行政处罚决定据以处罚当事人的事实是否清楚等
行政复议期间可以停止执行的情形如下: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行政复议期间停止处罚吗 复议期间一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等五种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是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
行使探视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为法院不能将儿童作为强制执行的对象。对于拒绝配合权利人行使探视权的监护人,法院只能要求监护人进行配合,比如将监护人送到指定地点,让另一方进行探视。如果监护人拒绝配合,法院不能将孩子送到某地强制执行。对拒不履行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