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男职工没有产假只有陪产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法》都没有明确规定其配偶的陪产假。规定其丈夫享受陪产假的,应该是当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一般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男方享受十五天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
产假有九十八天。产假期间有生育津贴,不再发放工资;如果公司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则由公司发放产假期间的工资。 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由所在在公司向社保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得到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
我国法律没有对丈夫的陪产假作出统一规定,每个省份实行的陪产假日期不一致,具体见于各省的计划生育条例中。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
上海产假有128天。职工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形如下: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
以北京为例,二胎陪产假一般有15天。在陪产假期间,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都是正常发放的。男方25岁以上的,女方23岁以上的第一次婚姻属于晚婚。24岁以上已婚妇女的第一胎就是晚育。晚婚的,在法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20天。实行晚育的,在法定产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5、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在西藏凡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每胎享受365天产假(含法定产假和产假期满后的当年休假),男方每胎享受30天护理假(不包括在年度休假内),期间夫妇双方依规享受全额工资或者生育津贴。
男职工产假,又名陪产假,是指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以山东省为例,男方护理假是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