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合同的诉讼管辖法院包括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和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我国法律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离婚诉讼法院管辖的规定具体如下: 1、离婚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
诉讼离婚时的管辖法院应当选择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交通事故案件可以选择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途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诉讼离婚的要带齐起诉书及副本、结婚证、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相关证据材料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起诉离婚选择律师的方法:确认在本区域内具有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范围;在挑选范围内,适当调查是否擅长于婚姻家庭方面的诉讼,结合本人的经济情况,综合考虑予以确认人选;联系律师,协商委托的相关事宜。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选择向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
合同的诉讼管辖法院一般选择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应当选择约定的管辖法院,约定管辖时不得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