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4
包括下列因素: 一、实体性制约因素。是指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能力,人身危险性程度及其社会危害程度的现象或事实。 二、成因性因素。表明行为个体犯罪原因属性的现象或事实。 三、程序性因素。受精神疾病的影响,精神障碍者的刑事诉讼能力会不同程度的受到损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包括14周岁以下的,14以下是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对个人行为的辨认能力与控制能力。刑事责任能力,包括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辨认能力,是指行为人认识自己特定行为的性质、结果与意义的能力。控制能力,是指行为人支配自己实施或者不实施特定行为的能力。对于责任能力的认定,应采用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在我国,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一般包括盲人、又聋又哑的人;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已满12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对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的判刑规定为,如果是按照规定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在规定的刑罚基础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包括四种情况: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 3、盲人、又聋又哑的人。 4、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对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的刑事责任承担,一般是要看年龄和精神状态,即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在其刑事责任能力范围以内承担形事责任。 比如,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