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8
诉讼财产保全条件如下: 1、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 2、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3、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 4、诉讼中财产保全一
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离婚财产保全的条件是夫妻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 如果夫妻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
财产保全申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以下内容: 1、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对当事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开始后,或者在诉讼开始前,为保证将来判决的顺利执行,面对争议财产或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依法采取的各种强制性保护措施的总称。
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第一,案件相关的利害关系人情况非常紧急;第二,如果利害关系人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很有可能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具体来说诉前财产保全主要是为了在起诉前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面临紧急情况的时候所采取的保护
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有以下这些: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
离婚财产保全条件为第一,需要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第二,申请财产保全要有正当的理由。第三,申请财产保全的当事人需要提供担保。在离婚案件中一般都是发现对方有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才依法进行申请的。
财产保全担保人的具体条件如下: 1、申请人具有合法的起诉资格; 2、为法院管辖范围内,申请财产保全担保的案件应该属于该法院管辖范围内; 3、诉讼请求合法并且具有法律依据; 4、双方诉讼事实基本清楚; 5、在申请担保的时候,所提交的担保物必须
财产保全担保人的具体条件如下:1、申请人具有合法的起诉资格;2、为法院管辖范围内,申请财产保全担保的案件应该属于该法院管辖范围内;3、诉讼请求合法并且具有法律依据;4、双方诉讼事实基本清楚;5、在申请担保的时候,所提交的担保物必须是申请人所
保全裁定后,执行局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受理当事人人的保全申请后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如果不属于情况紧急的,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
财产保全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另一种是诉讼中的财产保全。 诉讼前的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诉前,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诉讼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