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4
两者主要的区别在于犯罪主观故意不同。非法集资罪是犯罪行为了非法永久占用公众资金而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的犯罪行为人主观上没有企图永久占有公共资金的犯罪意图,只是临时占用,行为人承诺并意图归还本金。非法
被法院判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个人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个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只适用附加刑-罚金,并不
集资诈骗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
当事人有汽车租赁经营业务的,一般来说是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我国《刑法》中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规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民间借贷,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借贷自有的人民币、港、澳、台币等有价证券的行为。合法的民间借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二者都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偿还借款;都起到了一定的资金融通的作用。两者之间如何界定,需要考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社会性”的认定: 第一,'社会性'需要排除封闭性。未公开宣传,是对特定对象的限制,公开宣传必然针对不特定群体,筹资对象具有散布性、随意性。 第二,筹集资金的用途不是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关键,只是认定'社会性'的辅助
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的行为人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能减刑或者假释。根据法律规定,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及死缓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会酌情处理。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 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免予刑事处罚。 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
有下列要点: 1.准确认定吸收资金数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是入罪条件之一,因而在刑事辩护中对涉案数额的辩护意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2.严格筛选非法吸收的对象人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应当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为要件。 3.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返还之后有可能是会减轻罪行的。根据刑法规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构要件: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3)主体要件。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是明知自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会造成扰乱金融秩序的危害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根据法律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