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6个月失业补助金是属于国家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即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再就业的失业人员以及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是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 只要满足
职工失业之日3日内,用人单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在15日内报于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审核登记及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审核,职工失业60日内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证、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失业人员可以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六十天内,携带失业人员档案、解除劳动合同或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还有三张一寸的免冠照片等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不同省份会依据实际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具体如下: 1、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及时到失业保险征缴机构办理停保手续,并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原件)、《外城镇合同制职工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失业保险视作缴费年限认定
失业保险办理,需要到就业办办理求职登记,向失业保险科递交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将失业人员档案自档案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7日内报劳动局失业保险科。到就业办办理求职登记,同时向失业保险科递交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只能是在参加了工作以后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购买的,如果在生活中并没有找到稳定的工作,那以个人的名义是不能够参加失业保险的。因为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作为社会保障体系当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和生育保险一样都只针对城镇职工
向失业保险所属经办机构申请,申请时提交以下材料:《2020年度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审核表》(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参保单位性质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一,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第二,不是本人主动中断工作的。第三,办理失业登记,参加就业培训,有就业愿望的,才可以领取失业金。缴纳失业保险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职工被单位解除合同之后,生活暂时没有着落,造成生活困难的情况下,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