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1
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方式: (一)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
离婚诉讼的管辖适用民事诉讼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一般都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不经常居住在住所地,那么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以被告经常居住地为准。
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解决的是行政案件由哪个地区的法院受理的问题。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包括一般的地域管辖和特殊的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是指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一般的行政案件中应该由行政机关所在地即被告所在地的
1.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
我国《行政诉讼法》中对于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的相关规定包括: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诉立案的地域管辖的标准规定:如果是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有: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认为应当由该院审理的案件。
涉外民事诉讼地域管辖方式具体如下: 1.牵连管辖,也就是特殊的地域管辖,是在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中,对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被告起诉的,可以由与案件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2.协议管辖,即在涉外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中,当事人可以用书
1、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三种第一审民事案件: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2、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3、高人民法院管辖这两种第一审民事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专属管辖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1、当事人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当事人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之时住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