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行政诉讼并不影响强制执行,它不会导致强制执行暂时停止或者永远终止。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不可以授权委托。依据《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
第一次申请强制执行后终结,当事人是否还能再申请强制执行,具体如下: 1、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 2、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如果超过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请强
要看对方是否有钱,对方的钱是否可以执行等等因素。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被法院立案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是没有规定的,但一般是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6个月内执行。
终结执行裁定书不可以再强制执行。终结执行裁定书说明案件已经执行终结,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终结执行后不能恢复执行,只有中止执行的才有机会恢复执行。
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救济,又不履行行政决定,无自行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行政机关申请前应催告当事人自履行,催告10日后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可申请法院(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执行; 3、紧急情况行
行政机关有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的申请主体为行政机关。《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决定也不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机关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该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当事人进行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 (2)已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3)申请执行的时间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十日后且在自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
可以中止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当事人无能力履行或者履行确有困难的;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并且确有理由的;或者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而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等。
1、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强制执行。 2、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3、在催告
法院作出的裁判生效后,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按照生效裁判文书写明的期限和方式履行义务,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具体的,如果是一审判决,判决作出后15日内没有上诉,则判决生效,判决生效后对方不自觉履行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需要注意,申请强制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