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但是个人原因造成的车祸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是否构成工伤,需要看是否具备三个要素。具体如下: 1、上下班途中; 2、受到事故伤害; 3、事故认定为非本人主要责任。 因此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对事故的发生不承担主要责任的话,是可以认定工伤的。 严格意义上来说,视同
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 1、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属于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不属于工伤。 一、在认定职
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一般应当由事故的责任人进行支付。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关于“上下班途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作了进一步明确,包括: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
具体而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
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法律明确规定了,在上下班途中,非因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交通乘坐交通工具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
上班路上遇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职工轻伤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职工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
如果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而受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的,由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