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9
物业面对高空抛物处理如下:物管应当及时检查坠物信息、核查坠物造成的影响,必要时可以选择报警处理。高空坠物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所涉事楼层住户均需承担连带补偿责任。
高空坠物致人死亡的,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最低可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高空坠物伤人并不是整栋楼都应当承担责任,一般高空坠物一楼属于免责。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 2、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
如果发生高空坠物保险可以赔吗:一种是明显能找到致害方的那么就优先找致害方索赔,保险公司不赔。另一种情况是找不到致害方的,保险公司根据情况可能会协商70%赔付,剩余30%应由高空坠物的责任人赔偿。
车辆被高空坠物砸坏的赔偿,如果找不到高空坠落物品的主人,那么整栋楼房业主以及物业管理都有责任赔偿车主损失,如果能够证明自己确实没有责任,可以免赔。
幼儿园的管理人员防止高空坠物造成损害可以采取的具体措施包括有: 1、如遇大风天气出行,请将孩子远离墙体附近,注意高空物体坠落,以免发生危险; 2、尽量固定或关好门窗,以免风大损坏玻璃等设施; 3、固定或看护好高处物品等。
共同危险由共同危险行为人应对受害人所受之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高空坠物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高空坠物伤人的连坐责任,是指如果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的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都要承担责任;但是有其他责任人的,上述人员在担责后可以向其追偿。
高空坠物导致车辆受损的,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高空坠物的负责人一般是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进行赔偿。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
高空坠物损坏车辆分为三种情况。一种明显可以找到受害者,如住宅楼坠落花盆撞到屋顶,可能可以确定谁掉下来,然后优先找到受害者索赔,保险公司不赔偿。另一种情况是找不到受害者。保险公司可根据情况协商赔偿70%,剩余30%由坠物责任人赔偿。最后一种是
过错推定高空坠物是判定如下:从建筑物中抛出或坠落的物体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侵权人不明确的,可能造成伤害的建筑使用人应当给予赔偿,除非能够证明其不是侵权人。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实施后,物业服务企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