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销售上述产品; 2.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使用上述产品; 3.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或者其
刑法中关于生产有害食品罪的立案规定是:明知是使用盐酸克仑特罗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的供人食用的动物,而提供屠宰等加工服务,或者销售其制品的,应予立案追诉。生产有害食品罪,是指生产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
犯本罪的共有三个量刑档次,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1、构成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有害食品罪立案标准具有下列行为之一,并且生产、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被食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立案:(一)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二)销售明知掺有有毒、
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2、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
生产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人民健康权利;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有毒食品原料;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
生产有毒食品罪的立案标准是: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知道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使用盐酸克伦特罗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或者含有此类药物的饲料养殖供人
生产有毒食品罪立案标准如下: 1、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属于行为犯,实施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行为即构成犯罪; 2、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 3、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生产
生产有毒食品,若没有发生致人死亡的结果,最高刑为十年有期徒刑。若发生了致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则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我国刑法规定了犯罪的追诉时效期限,如果最高法定刑不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则经过五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如果法定的最高刑罚在五年以上不超过十年的,则经过十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法定的最高刑罚是十年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