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2
1、1999年1月1日实施的《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这是关于“一户一宅”最早的法律规定。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在1999年1月1日之前建设的房屋,是不受“一户一宅”规定的限制的。 2、如果房屋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农村一户多宅拆除需要依据各地方的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按照“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土地使用权基价)+房屋的重置成新价+补助和奖励”给予补偿,多出的宅基地一般没有补偿,相关部门有权予以回收。
“城镇拆迁宅基地怎么赔偿”这个问题。拆迁时,宅基地房屋如何进行补偿,一般以当地省市出的规范性文件为准,由各个省市详细确定本辖区范围内的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一般有货币补偿、房屋安置、另行审批宅基地三种补偿方式,由被拆迁安置人员与政府之间协商确定
宅基地拆迁应补偿房屋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拆房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相关费用。
农村拆迁需要补偿的的内容有很多,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以及安置补助费,具体费用额度根据各个地区经济发展程度不同有所差别。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有监督安置补助费使用的义务。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
农村拆迁补偿有现金补助主要包括宅基地所有权补偿价和集体住房补贴价,一户多宅的情况下,房屋还是属于个人所有的,因此可以按照集体补偿价获得一定的现金补偿。而宅基地补偿价格是按照法律规定允许的宅基地面积进行的,违规的宅基地享受不到。在相同的宅基地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 (1)协商解决。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行政解决。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
宅基地拆迁维权如下:请求当地县级以上政府进行第一步协调,协调未达成合意的可以进一步由批准征收宅基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宅基地农民只有资格权和使用权,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手里的宅基地全部都是村集体分配而来,我国的宅基地分配是以户为标准,一户一宅,必须是村集体成员才能有资格获取。那么如果农民将户口迁出的话,也就意味着失去了村集体成员的身份,自然就没有了宅基地
1、《土地管理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