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首先转让人必须要经本村村委会同意;转让人户口已经迁出本村或“一户多宅或多房”;其次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村人;再者受让人无宅基地;最后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因为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其流转也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内。综
首先申请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次因基础建设和村镇建设规划用地搬迁、拆迁、需要重新安排宅基地的。原房屋破旧、宅基地面积小于法定面积、需翻建、扩建的。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家另行建房的。因原宅基地存在地质滑坡、泥石流隐患的。经批
宅基地转让条件如下: 1、取得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 2、受让人没有宅基地使用权; 3、受让人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4、受让人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或外部成员。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
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我国的宅基地是合理分配给农村村民建筑房屋的,虽然宅基地不能买卖,但是只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是可以进行转让的。
1、宅基地转让的条件有: 转让人与受让人是同一村的村民,受让人符合宅基地申请标准,所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符合当地标准。流程是: 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供证明材料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收回,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 2、改变宅基地用途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 4、长时间空闲不用。 5、房屋坍塌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 6、房屋拆迁两年以上,不建新房的。 7、房屋的主人
宅基地村里有权收回,但要符合一定条件。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保障农户生活需要而拨给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的土地,用于建造住房、辅助用房(厨房、仓库、厕所)、庭院、沼气池、禽兽舍、柴草堆放等用途的土地。农户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不得买卖、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特征有权利行使受限,具有福利性和无期限性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
房屋使用权的本质:房屋使用权是指承租人承租的直管公有住房。房屋的使用权是对房屋的实际利用权力,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如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
变更宅基地使用权的手续是: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证明材料,根据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审核通过更换土地证书。
1.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主要负责受理城区四街道及除泗门分中心外的其余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业务;2.市行政服务中心泗门分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主要负责受理泗门、临山、黄家埠、小曹娥四镇行政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