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6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主要如下: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
生育险报销流程如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
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限执行。
异地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如下: 1、携带资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提出报销申请; 2、审核部门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携带材料到生育保险窗口处办理待遇结算; 4、受理核准后,工作人员支付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在南京报销生育保险的具体流程:准备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生育证明等资料;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
(一)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办理1.参保人(除外未就业配偶)在广州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产检及分娩或计划内终止妊娠的,由参保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选定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2.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受理并审核相关资料,在信息系统录入申办信
生育保险报销如下: 1、怀孕后,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保险窗口,准备资料交由工作人员审查核对,签发医疗证; 2、产假内,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提交申报材料交由社会劳动保险处保险窗口核实办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报销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或死亡证明; 2、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
1、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2、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