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按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作约定或约定不清楚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也就是说借款人不用支付从借款当天起到起诉当天止之间的利息。但是,从起诉之日应认为是催告之日,即借款人开始逾期还款之日,所以,借款人从起诉当天起到借款还清时止,
我们国家规定的最高利息是百分之三十六,如果超出百分之三十六的话,超出部分法律是不保护的。 我国的法律已经明确规定,借贷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的,出借人可以请求借款人,按照双方约定的利率,来支付利息。 借贷双方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可以采用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双方基于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订立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币种、用途、数额、还款方式和还款期限等其他重要内容。如果双方经过协商不对借
要确定欠款利息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当事人应当了解我国的最新司法动态。具体而言,当事人可以根据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最新司法解释规定,也就是《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决定》。而在此项司法解释中,民间借贷中最受关注的借款利率,
欠款利息最主要的法律依据,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在2020年颁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其次,由于欠款利息涉及借款合同,因此,欠款利息的法律依据,还包括了我国的合同法。根据合同法,以及上述提到的司法解释规定,欠款利息就是指,借款人为了得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加倍计算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一个整体概念,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两部分。一般债务利息,是指在生效法律文书中,根据民法典等实体法规定所确定的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是指在
好朋友之间的借款,如果双方事先没有约定利息的话,根据法律规定视作双方是无息借贷。换句话说,如果双方事先没有在借贷合同中约定利息,出借人就不能主张对方支付利息。这主要根据了,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中,出台的司法解释第25条的规定。
如果借条上没写利息的话,一般是视为双方之间没有就借贷约定利息,也就是说此时债务人是没有义务支付借款利息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
欠款如果双方有约定利息,当然可以主张利息。但是如果双方事先没有约定利息,而且是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就不能主张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合同的最新司法解释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事先没有在借款合同上约定利息,债权
合同中未约定利息,当事人可以主张利息,利息的标准要参照同期央行贷款利息。 一方对合同中的义务不进行履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如果因此导致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的金额应等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强制执行中止满3年不再执行一般是指,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1、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2、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强制执行的流程和执行时间如下: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