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6
质押担保的范围,是指出质人所承担的质押担保责任的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主债权,是指主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包括利息以及其他因主债权产生的附随债权。 利息,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主债权,是指主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应当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包括主债权产生的利息以及其他因主债权产生的附随债权; 2、利息,是指在实现质权时主债权的已届清偿期的一切利息,利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当事人之间约定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但是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则按照其约定来确定担保的范围。
合同主体的范围包括: 1、自然人,既包括本国的公民,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2、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3、其他组织,是指除了自然人和法人以外的单位或者机构。 合同是民事主体
抵押担保的范围是指担保责任的范围。法定的抵押担保责任的范围包括: 1、主债权及其利息; 2、违约金; 3、损害赔偿金; 4、实现债权的费用。 当事人对抵押担保责任的范围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定的抵押担保责任的范围。
抵押财产的范围包括:房屋、土地上的固定物、机械设备、交通工具、国有土地使用权、经发包人同意依法承包抵押的荒山、荒沟、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固定物; 2、抵
股权质权对质物的效力范围包括: 1.质物。即出质股权。质物是质权的行使对象,当然属于质权的效力范围。 2.孳息。即出质股权所生之利益。主要指股息、红利、公司的盈余公配等。
股权质押一般是应当进行登记的,股权质押的法律规范包括《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等。前述法律规定,股权质押自办理出质登记时生效,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股权质押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股权质押的法律规范主要是,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股东权利的主要范围如下: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4、盈余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5、股东查阅、复制权; 6、对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7、提议召开临时股
存在以下情况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 二、当事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 四、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签订的合同。
侵权人的范围包括侵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并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侵权行为,侵权人要向被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一、所谓抵押权的效力,是指抵押权人就抵押物在其担保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对其财产的限制和影响力。它包括抵押权范围的效力、抵押物的效力、优先受偿的效力,而法定抵押权的效力,关键是优先受偿的效力。 二、对标的物的效力 1、抵押效力及于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