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异地的失业保险可以转移。需要带上失业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接收函,注明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户名、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去市社保中心填写《某某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登记表》办理,之后就由
社保可以异地转移。不过目前为止可以跨省转移的社会保险,只限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都不能跨省转移。办理社保转移的,参保人员需要向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提出社保转移的书面申请,接着由两地社保机构之间办理转移交接即可。
1、规定是可以随人的工作地点转换而迁移合并的。2、先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迁出社保办理一张“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3、将迁移的凭证带回地,在户籍地社保局申请办理自缴费社保帐户,然后再将迁移回来的社保申请
1、如果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转移,本人带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会保险中心填写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转移窗口办理转移; 2、如果在统筹地区内或同一市内,当从
社会保险转移的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
一、社会保险的跨省转移:依据(国办发〔2009〕66号)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1、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
转移社保医保会一起转移。具体转移流程如下: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
社会保险,通常是指一种为暂时失去工作岗位、因残疾等原因导致丧失劳动能力、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补偿、收入的一种社会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项目主要包含: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五种。 社会保险主要是,在一定范围
工作调动的,社保可以直接转移到新单位。 劳动者因工作调动离开原单位的,劳动者在离职时,应当由原单位在法定时间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直接将社会保险直接转移到新单位,让新单位继续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新单位招用劳动者后,应当在三